资源编号:平地(J)〔2022〕-11号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经集体土地权属人平罗县姚伏镇灯塔村村民委员会同意,由平罗县姚伏镇灯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入市。平罗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挂牌出让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出让宗地情况公示如下:
1.权属情况。该宗地属于姚伏镇灯塔村集体所有,土地界址清楚,权属明确。
2.宗地位置、面积及出让条件。该宗地位于姚伏镇灯塔村姚通公路北侧,东距经四路中心线9.8米,西邻居民点,北距姚通公路中心线11.73米,南接居民点用地;土地出让面积1619.2平方米(合2.4亩),按照现状条件予以挂牌出让。
3.规划用途及设计条件。该宗地土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,其规划设计条件为:土地开发强度:≥200万元;容积率:≤1.2;建筑密度:≤30%,绿地率:≥25%。
4.土地出让年限。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,该宗地挂牌出让年限为40年,自成交之日起计算。
5.出让宗地价格。委托宁夏恒正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宗地进行了评估,评估单价为206元/㎡(合13.73万元/亩),评估总价为叁拾叁万叁仟伍佰伍拾陆元整(333556元)。经研究决定,该宗地出让起始价(或起叫价)为33.3556万元(合每平方米206.0元),竞买保证金5万元,竞价幅度为0.5万元或0.5万元的倍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