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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罗县高庄乡广华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告

资源编号:平地(J)〔2022〕-3

 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经集体土地权属人平罗县高庄乡广华村村民委员会同意,由平罗县高庄乡广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入市。平罗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挂牌出让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出让宗地情况公示如下:

  1.权属情况。该宗地属于高庄乡广华村集体所有,土地界址清楚,权属明确。

  2.宗地位置、面积及出让条件。该宗地位于高庄乡广华村七队,东邻广华村七队居民点,西邻广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,南邻农田,北头石公路中心线25.27米;土地出让面积29912平方米(合44.87亩),按照现状条件予以挂牌出让。

  3.规划用途及设计条件。该宗地土地规划用途为仓储(农产品仓储)用地,其规划设计条件为:土地开发强度:≥200万元;容积率:≤1.1;建筑密度:≤40%,绿地率:≥15%。

  4.土地出让年限。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,该宗地挂牌出让年限为50年,自成交之日起计算。

  5.出让宗地价格。委托宁夏恒正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宗地进行了评估,评估单价为123元/㎡(合8.2万元/亩),评估总价为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柒拾陆元整(3679176.0元)。经研究决定,该宗地出让起始价(或起叫价)为367.9176万元(合每平方米123.0元),竞买保证金40万元,竞价幅度为0.5万元或0.5万元的倍数。